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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放告那天林秋曼把诉状投递了上去。

为了确保能顺利开堂,她下了狠笔,夸大了实情,加重了事实,务必让马县令当机立断做决定。

涉及到人命关天,初三那天马县令开堂审理这起家暴和离案。

这是林秋曼第四次上公堂,打一场根本就打不赢的官司。

对于这类鼠雀细故,马县令是非常厌憎的,不但做不出功绩,还费精力。

公堂之上,马县令端坐于案桌后,拍下惊堂木道:“原告何人?”

卫娘子是头回见官,难免害怕,跪在原告石上小声回道:“奴卫春,清河坊人。”

“所告何事,且仔细说来。”

“奴与丈夫刘斌成婚七年,屡遭毒打,甚至连唯一的女儿阿芫也难逃幸免。家中长辈调和数次均无果,奴为求活命,恳请明府判奴与刘斌和离,并将女儿阿芫判与奴抚养,免她再受暴力侵害之苦。”

马县令瞥了一眼状纸,看向林秋曼,抱着手道:“林二娘,你在状纸上说人命关天,就这?”

林秋曼道:“回明府,卫娘子常年受丈夫刘大郎家暴毒打,中秋那天晚上他们的女儿阿芫还被打断了腿,这难道不是人命关天的事?”又道,“卫娘子走投无路去投了湖,这难道还不是人命关天的事?”

第93章 蛇打七寸

马县令闭嘴不语。

林秋曼继续道:“刘大郎脾气暴躁, 且嗜酒如命,不仅打妻儿,甚至连父母都打。卫娘子与他成婚七载, 饱受毒打煎熬, 为保女儿阿芫不受其害,上诉和离乃人之常情, 恳请明府裁断。”